四川消费者维权法律咨询

四川
消费者维权
请问收货地址是在东莞常平镇拼多多买的商品已经退回,他不退款怎么办?
两种方法,一种是申请退款,一种是平台投诉。如果货物没有出库,也就是说商家还没有发货,这种情况下,卖家可以联系客服修改收货地址,如果商家不同意修改,可以向平台投诉。但是如果货物已经出库,快递公司揽件成功,那么就没办法修改收货地址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家未发货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如果卖家不同意的,消费者可以与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找网购平台投诉,平台一般会退款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收货地址是东莞高埗镇在拼多多购买的商品已退回,但不退款怎么办?
两种方法,一种是申请退款,一种是平台投诉。如果货物没有出库,也就是说商家还没有发货,这种情况下,卖家可以联系客服修改收货地址,如果商家不同意修改,可以向平台投诉。但是如果货物已经出库,快递公司揽件成功,那么就没办法修改收货地址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家未发货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如果卖家不同意的,消费者可以与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找网购平台投诉,平台一般会退款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达州法律问答顾问
达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在屏边县,想要投诉培训机构应该去找哪个部门?
投诉培训机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具有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等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培训机构的流程有哪些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3、法院排期开庭;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在起诉前或在诉前阶段通过协商达成调解能够较为快速的保障自身利益。
遂宁法律问答顾问
遂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在弥勒,如果商家不为购买的虚拟产品退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商家不同意退货,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保留小票等单据,买贵东西了,商家不给退,如果达不到显失公平的程度,是不能退货的,即只要显失公平的,就可以要求撤销合同,退货。在商家购买物品,与商家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价格是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样的商品,不同的商家可能会确定不同的价格,只要消费者接受了该价格,就不能随意要求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
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