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阿坝州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要交什么税
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签了一年合同,付了半年的租金,押金能退吗?
能退。如果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那么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来处理,需要退还;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该在双方租赁关系消除且租房人搬走、点清并且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把房子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房人;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只是做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在房屋租赁期间,假如租房人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那么房东可以从房子押金里扣除;假如没有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话,那么房东就应该把房子押金全额退还给租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
雅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父母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上办理房产证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吗?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他办理。一般监护人是属小孩父母其中一方。因为我国是允许未成年人(小孩)有房产的,但在未成年人未年满18周岁前,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买卖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的。扩展资料: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法律依据:《房地产证》,但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办理购房证明,还是过户,均无需未成年产权人到场。作为房屋的唯一产权人,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虽然可以登记买房,但是无法作为主借款人申请银行贷款,因此无法办理按揭,需一次性付款。即使未成年人与父母共同购房,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财产处置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旦父母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在对这套房产的处置上由于需考虑未成年人的权益而比较棘手。因此银行对于此类贷款十分谨慎,基本上不予受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
巴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车库门口的停车物业要收费,有权不给吗?
业主应该交停车费,车位产权属于业主的除外。地下停车位费用包括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如何投诉物业1、向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投诉,该办事处负有监督其行为的义务;2、向当地房屋管理局的物管处投诉,后者是专门处理与物业有关的事务;3、将物业公司的不良行为暴露于媒体或网络平台;4、打电话给当地部门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2
  • 同城律师
  • 律师推荐
  • 省会律师
  • 专业律师
  • 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