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老公在您怀孕期间不给生活费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给付扶养费。如果您的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您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扶养费。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的丈夫没有履行扶养义务,以及您目前的生活状况确实需要扶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给付扶养费。建议:与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不支付生活费的原因,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具体的诉讼程序和所需材料。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您的收入状况、怀孕证明、生活费用明细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给法院。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遵循法律程序,相信法律会给您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