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临夏州
房产纠纷
临夏修建房子可以如何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安置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的税费,但是所需要交纳的项目和费率有所不同: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交易费、测绘费以及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其中征收标准如下: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此项费用各个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但这项费用不高,一般情况是在两百块元以内。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主要包括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征收标准如下: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乘以5.5%(房产证未满2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酒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临夏改造房屋可以怎么计算安置费
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临夏修建房子怎样给补偿
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4、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5、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合金等;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7、搬家费。搬家产生的车辆费;8、搬迁奖。对积极响应搬迁的农户给予的奖励;9、各地政府其它赔偿明细。如其它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猪鸡舍、塑料大棚、移坟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厨房下水主管道破例 物业不维修怎么办
您好,可以先跟物业协商处理,处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临夏改造房屋可以如何给安置费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临夏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补偿
对临时建筑的补偿如下:如果是合法的临时建筑、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的,可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如果是违法建筑,不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不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临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临夏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赔偿
建筑工程索赔补偿标准是:当事人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依法赔偿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费用。《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临夏修建房子诉讼流程是什么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流程是:当事人应携身份证件、买卖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临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请问一下户口迁移以后本地房子拆除复垦,复垦后所有产权归村集体,是什么意思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仍属于原所有权人。土地复垦是指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土地所有权归属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天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现在有必要换安徽肥西山南农村宅基地的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1、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3、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核。4、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宅基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港区安置房买卖可以直接到拆迁办更名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可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安置房更名的情况。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陇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房子购买合同注明按套出售,买了后发现面积不对,可否申请少补多退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领居不让用照明电杆怎么办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映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麻烦问一下,农村为什么办不了房产证?
你好?麻烦问一下,农村为什么办不了房产证?到不动产管理中心询问
张仁山律师
0
人看过
房租租赁诉讼
您好可以详细说明情况分析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车行没给我签任何手续合同,其次车行说可以过户时正常车辆,车行也不给退
你好,都卖了一年了,现在什么情况?
张仁山律师
0
人看过
我们村的路面太差了,
村的路面太差了,你去把路修好点
张仁山律师
0
人看过
我在东乡荣城国际买了一个商铺,不给我们这几个业主租金,请问这合理吗?其他租出去的商铺业主仍有租金。
商铺租赁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进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吉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一个卫生室,可以放两个许可证吗
你好,一个卫生室,可以放两个许可证
张仁山律师
0
人看过
我买房被骗了
您好,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可以详细说明情况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不动产怎么更名
您好,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如何投诉电力公司电网
您好,95598国家总电力局会帮你转当地分电力局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我和别人进行房屋交易,房款未结清2万元,约定两年后过户时结清尾款2万,如何进行公证?
你好,到公证处去公证买卖合同
张仁山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我租了一个店铺,签完合同付了一年房租,然后他不给我租了,钱也没退,现在他又把这间店面租出去了
您好,有无租赁合同,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疫情延期交房
你好,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延期的话,可以起诉赔偿。
王涛律师
0
人看过
租房子二房东跑了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租的房子,房主同意,但是现在二房东跑了,和自己是无关的,租房者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和二房东签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大房东当然是有权利让租房者交钱或者是搬走的,除非能提供大房东授权给二房东可以转租的协议,和二房东签的合约,如果没有就没办法了,可以去起诉二房东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40年产权的房屋交易税是多少?
在房产交易税里,普通住宅5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5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法律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坚持配套、分阶段推进。近期的任务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二、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四)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进住房建设。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五)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目前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分别掌握在5%,已超过这个比例的可以不变。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六)企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由财政预算拨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七)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一律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受委托的专业银行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审定、发放和回收贷款。住房公积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三、积极推进租金改革(八)要在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范围内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到2000年,住房租金原则上应达到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按上述办法测定,租金水平已达到或超过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房产税5项因素成本租金水平的,按成本租金或市场租金计租。(九)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000年以前租金改革规划。租金提高的幅度和次数,要与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物价指数控制目标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市(县)或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较快实现向成本租金和市场租金的过渡。(十)在租金水平达到成本租金以前,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租金标准可以高于同期现住房的租金标准。各市(县)人民政府还可以对职工承租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住房交纳租赁保证金和认购住房债券作出具体规定。(十一)租金调整后,对离退休职工、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情况制定减、免、补的具体办法。(十二)住房在规定标准之内的职工家庭,用规定的个人合理负担部分加上全部住房补贴,仍不足支付房租的,差额可由其所在单位适当给予补助。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补助金在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补助金应先在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在城市住房基金(未建立城市住房基金的,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列支。(十三)加强对租金收入的管理。租金收入归产权单位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用于住房维修、管理、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四、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十四)城镇公有住房,除市(县)以上人民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外,均可向城镇职工出售。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要坚持自愿的原则,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房实行先售后租,并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十五)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成本价,成本价应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是否列入成本由各地自行确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旧房的成本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成本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目前以成本价售房确有困难的市(县),可以实行标准价作为过渡。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和标准价由市(县)人民政府逐年测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现行售房价格已高于规定的标准价起步水平的,不应再降低价格。公有住房的出售,应坚持先评估后出售的原则。住房的实际售价应根据所处地段、结构、层次、朝向、设施和装修标准等因素区别计价。(十六)标准价按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测定。一套56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新房的负担价,1994年应为所在市(县)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市(县)应高于3倍,具体倍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以2计算。抵交价按双职工65年(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内积累的由单位资助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旧房的负担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负担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旧房的抵交价,可根据使用年限适当降低,但最多不能低于新房抵交价的80%。(十七)职工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可适当给予折扣,1994年折扣率为负担价的5%,今后要逐年减少,2000年前全部取消。售房单位应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工龄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十八)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十九)售房价格要逐步从标准价过渡到成本价。当年的标准价要根据各市(县)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增长的水平、单位发给住房补贴和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年增长水平确定,一年一定;新房负担价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的倍数,要逐步提高,2000年以前达到3.5倍。各市(县)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快标准价向成本价的过渡。(二十)付款方式。职工购房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售房单位可对一次付款的购房职工给予一次付款折扣,折扣率参考当地购房政策性贷款利率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差额,以及分期付款的控制年限确定。实行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实际售价的30%,分期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分期交付的部分要计收利息,单位不得贴息,利率按政策性抵押贷款利率确定。经办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的银行,应充分利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向购房职工提供政策性抵押贷款。(二十一)明确产权。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二十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住房交易行为。职工购买住房,都要由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过户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要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统一制定的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应注明产权属性,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应注明产权比例。出租和出售、赠与、继承及以其他形式转让所购住房,应按国家规定交纳有关税费。要加强市场管理,规范交易程序,完善税收制度,坚决查处倒卖房产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二十三)加强售后房屋维修、管理服务,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职工购买的住房,室内各项维修开支由购房人负担。楼房出售后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改革现行城镇住房管理体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物业管理企业和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服务。(二十四)加强售房款的管理。国有住房的出售收入按住房产权关系和一定比例上交同级财政和留归单位,分别纳入各级住房基金;其他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归单位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售房款要全部用于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严禁挪用。五、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二十五)各地人民政府要十分重视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经批准原则上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要在计划、规划、拆迁、税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工作。金融单位在信贷等方面应予以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年的建房总量中,经济适用住房要占20%以上。在建房、售房等方面,对离退休职工、教师和住房困难户应予以优先安排,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十六)鼓励集资合作建房,继续发展住房合作社,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城镇危旧住房改造。六、做好原有政策同本决定的衔接工作(二十七)要做好与原有售房政策的衔接。已出售的公有住房均须按照售房当年的售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明确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经购房人同意也可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原购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1994年1月1日至本决定发布之前出售的公有住房,一律按本决定规定的售房政策进行规范。(二十八)原有关文件规定出售公有住房的标准价和最低价一律停止执行。(二十九)要继续做好原住房资金转入各级住房基金的核定、划转工作。划转的资金和原有的住房补贴,要逐步理入职工工资或用于列支公积金。七、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三十)加快住房建设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兼顾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加快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三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决定规定的统一政策,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按年度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各市(县)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要加强对各市(县)房改工作的检查督促,保证国家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房改工作的健康推进。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三十二)企业房改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各级人民政府要为企业房改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应结合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住房开发建设、分配、管理和维修服务等社会职能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去,加快实现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三十三)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分类指导,在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注意抓好大城市的住房制度改革;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规定和配套措施,抓紧立法工作,协调解决深化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有关房改工作的配套文件,要尽快制定,抓紧下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保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三十四)要认真做好房改的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和实施步骤,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三十五)要严肃房改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统一政策。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低价售房、变相增加优惠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三十六)军队系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由中央军委审批。(三十七)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的房改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决定为准。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从中介那里买了一辆没有转让所有权的二手车。我该怎么办?
尽快提出执行异议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不交物业费,我能报警吗?
直接找物业要求及时清理。物业解决不了可以到街道或者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物业解决不了可以到街道或者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临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擅自在小区挖渗水井,违反了什么规定。
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婚姻中购买的抵押期房离婚后如何更改房产证上的名称?
离婚办理房产证更改名字的手续是: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免征契税申请,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更名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酒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邻居的房子里盖着彩钢瓦,我能阻止吗?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付了半年房租,他说房租不退我该怎么办?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转让卖方不同意退款申请
转让店面交了定金不可以退。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十字路口有支路吗?
法律分析:交通法律法规中所说的路口就是两条或者多条道路相交汇的地方,比如十字路口等。而路段是指的两个路口之间马路的某个区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就是这个意义的路段。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民事权利我要分类吗?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2、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3、绝对权和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5、既得权和期待权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想抱怨乱摆摊占道经营应该找谁
对占道摆摊经营的人的处罚标准是: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摆摊占道经营的,责令摊贩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租客提前退租,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人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陇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证件齐全。但是院子一直被药材公司用来当冷库办公,不让所有业主用,合法吗
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或者法院调解
安治国律师
0
人看过
买房写丈夫的名字,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房产证是丈夫名字可以改为妻子的名字吗的答案是:能。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也可以改为妻子的名字,需要夫妻双方拿着相关证明,比如房产证,房屋缴款手续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去办理。或者是用买卖或赠予的方式来办理。有正常的手续,房产证应该就可以改为妻子的名字。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五星好评哦,祝您一切顺利!
甘南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有一套全款的房子,房子还没有交付,我想卖掉它怎么办?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酒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赌博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参与赌博可能面临拘留,时长因情节而异。
赌博罪
的立案标准包括组...
#赌博罪
人看过
与旅行社没有签合同如何维权
没签旅游合同,权益受损怎么办?别担心,即使没签合同,你仍有多...
#旅游合同知识
人看过
拖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会坐牢吗
拖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不会因此坐牢,但可能面临强制执行。债务...
#贷款债务
人看过
小孩多大可以继承房产
小孩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是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就有资格继承房产。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孩继承房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继承顺序、遗产房产的买卖流程等。帮助你了解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产继承纠纷
人看过
房产继承费用费用多少
房产继承过户涉及哪些费用?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及过户税费。具体费用如何计算?本文将详细解读,帮助你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
#房产继承纠纷
人看过
房屋已经出售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遇到卖房不迁出户口的问题,如何解决?本文为你提供应对策略,包括购房合同中的户口迁移条款、与户籍登记人的书面确认以及向公安机关了解落户政策等。
#房产买卖纠纷
人看过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省会律师
专业律师
感兴趣
广河县律师
永靖县律师
和政县律师
东乡县律师
康乐县律师
临夏县律师
积石山律师
庆阳律师
陇南律师
临夏州律师
甘南州律师
酒泉律师
张掖律师
武威律师
平凉律师
定西律师
嘉峪关律师
天水律师
白银律师
金昌律师
兰州律师
北京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重庆律师
福州律师
广州律师
贵阳律师
哈尔滨律师
海口律师
杭州律师
合肥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济南律师
昆明律师
拉萨律师
南昌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上海律师
沈阳律师
石家庄律师
太原律师
天津律师
武汉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西安律师
西宁律师
银川律师
郑州律师
庆阳房产纠纷律师
陇南房产纠纷律师
临夏州房产纠纷律师
甘南州房产纠纷律师
酒泉房产纠纷律师
张掖房产纠纷律师
武威房产纠纷律师
平凉房产纠纷律师
定西房产纠纷律师
嘉峪关房产纠纷律师
天水房产纠纷律师
白银房产纠纷律师
金昌房产纠纷律师
兰州房产纠纷律师
房地产法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法律列表
法律内容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