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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法人民否变更

其他 2015-01-10 19: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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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能帮助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变更法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同意方可变更。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上由原来的法人签字盖章,若是股份制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法人的身份证、简历、签名,如果是诊所还要新法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建议新旧法人之间办一个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等。可至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便民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或向当地卫生局医政科咨询。 你指的私人医疗机构是医院还是诊所?两者对法人的要求不一样。 以下情况不得充任医疗饥构的法定代表人:1、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己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即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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