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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青海工地不幸死亡,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偿五十四万,抚恤金三十八万。我老公还有两个姐姐,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判给了前妻由前妻抚养今年五岁了。我是带了一个六岁的小孩和他结婚的,婚后又生有一个子女一岁。公公六十一了,婆婆是我老公的继母五十八岁了,公公婆婆是在我老公二十四那年结婚的。我今年二十七岁。请问我婆婆有权继承吗、我和两个小孩能分到多少、谢谢

其他 2015-01-13 11:20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抚恤金专属于被抚养人,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死亡赔偿金根据和死者的亲近和依赖程度分割,一般是子女父母多,配偶少,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分割。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你好!对于男方的遗产,继母没有继承权。赔偿中指明属于孩子抚养费的部分,由孩子享有。其他没有指明赔偿对象的部分,通常由你、子女、父亲一起继承,一般均分。
  • 按照法定继承。。。
  • 按照遗产分割
  • 比较复杂的一个继承问题,建议带资料来律师所当面咨询。
  • 属于你和孩子的专项费用给你们个人,剩下的作为遗产分割,首先,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父母、配偶、子女是法定继承人
  • 你好,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由于其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故不属于遗产。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 你好,有权的。
  • 姐姐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父母、配偶,子女是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 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定继承,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姐姐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父母、配偶,子女是法定继承人。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分割。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你好,按照遗产分割,法定继承
  • 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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