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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0年3月21日跟二手房业主刘先生与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刘先生的房屋还处于月供状态,房产证还压在信用社。我当时给了刘先生2万作为定金,并在三方约定其他事项中注明:在银行同意卖还贷之日,买方再向卖方支付人民币3万元楼款,剩余首期房款于递件成功之日支付给卖方。当时谁也说不定什么时候能还贷,还得看银行批复,所以合同并未注明我要付3万的具体时间。6月28日刘先生通过中介联系我要我在6月底前给3万他提前还贷,由于工作原因我不能抽空,我并向他们承诺7月份我自己出钱办理加急。之后7月11号,刘先生口头通知中介并要求中介转告我说我已经违约,原因是我30号前没给钱他还贷,过了十天就违约了。他已经到中介把房子重新放盘。13号我跟中介跟他协商,他说我三天不给钱他没理由,要我赔偿他因为提前还贷不成所产生的损失。我想知道:一:我有否违约?二:他是否一房两卖?三:我应该怎样保护我的利益?谢谢!!

其他 2010-07-14 15: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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