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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我们公司是属于民企与国企融资合作的一家水泥厂,本人为业务员去年11月份收到水泥货款5万圆自己挪用了求相关定刑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2015-01-18 22: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你属于国有公司的职工身份,涉嫌挪用公款罪。
  • 你好,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我愿祝你一臂之力!
  • 挪用公款罪,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 挪用公款罪,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但是要从挪用之人起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条件,未超过就赶快还了,一般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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