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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华为公司的一名员工,进公司近两年,无论在工作能力,还是工作态度上都得到领导的赏识,和同事的认可,我当时庆幸自己一毕业就找对了公司,找对了部门,正当我觉得事业上一帆风顺时,不幸的事却发生了。 去年年底我奉公司指派出差到土耳其做技术支持,原本今年四月初就能回来,可是因为工作需要又延期了将近一个月,到四月二十六号才回来,虽然感觉很辛苦,当想到任务顺利完成也觉得值了,不幸的是,刚下飞机打车到家,放下行李箱就突然胸口剧痛,马上打120到医院,诊断为“急性主动脉夹层”,经及时抢救,手术顺利完成,5月20号出院后,一直在家修养至今,正当我兴致高昂准备开始去上班时,公司人事部却通知我:我的工作合同12月31号到期,到期后,公司不准备和我续签了,这在我病后又对我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健康没了,公司又把我踢开了,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该向公司索要多少赔偿?

其他 2008-10-29 2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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