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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房合同中有规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出卖方及其出卖方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发布或提供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或宣传资料,所涉及内容对商品房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所作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对本合同的订立及房价款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本合同内容,出卖方违约的,买受方有权退房。签订合同之前销售代理承诺所购房屋的得房率是81%,然后确定总价;签约当天发现得房率只有76%(销售代理人员在宣传资料上作出明确的得房率表示),请问这算出卖方违约吗?可以要求退房或采取合理补偿吗?(目前合同只有买受方签字,但开发商并未签章)。谢谢

其他 2015-01-19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要求退房的
  • 销售人员做的承诺能证明吗?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销售人员做的承诺在宣传材料(户型图)上又明确写出,并且有录音表示他们销售人员存在得房率出错的证据,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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