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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下午上课前进入教室,和好朋友小伟打闹,后来同学小庆也加入进来.打闹过程中,小庆用力推了我家孩子一下,因为三个孩子的位置排成一队,依次为小庆、我家孩子、小伟、教室黑板,结果导致我家孩子支撑不住,向后倒向小伟,随之而来的冲击力将小伟撞到,后脑勺磕到黑板的一角,当时流了很多血,同学报告班主任:小庆将小伟推伤,班主任被同学叫到教室后,联系小庆家长和小伟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费用500多元,由小庆家长承担。 次日班主任打电话给我,说小庆家长反映,小庆没有直接接触到小伟,不该承担主要责任。是我家孩子直接撞倒小伟,致其受伤。并要求我家孩子该承担主要责任和费用。 请问这种说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说服小庆家长?这件事情学校是否该承担责任? 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有无相关的民法类条例可以参照? 非常感谢!

其他 2008-10-30 22: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小庆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 你可以要求小庆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要有证据是小庆推的。学校没有责任。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责任里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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