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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务是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08年我与公司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期为离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5年,竞业限制补偿金为最后一年收入的三分之一,每个竞业限制年度满后向公司领取年竞业限制补偿金。我2011年7月退休后继续在公司工作2年半,2014年3月辞职离开公司。请问:1.我的竞业限制期是否为2014年3月起至两年后止?2.公司和我约定的每年后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方法是否违法?我起诉到法院可否要求按法律规定按月支付?谢谢!

其他 2015-01-23 19: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竞业限制期限最长是二年; 2,竞业限制补偿应该按月支付; 3,你应该已不受竞业限制约束。
  • 竞业限制的期限法定是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年;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但在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无效的情形下,并不能直接要求变更成有效的形式。
    【追问】现在处于竞业限制期,我怎样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按月支付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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