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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在上班时间內去对面马路买东西,在回来离保安亭5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死者职务保安,听别人说是去买东西但是死者手上并没有拿东西。做为保安是在巡查。以上情况能否评为工伤,厂方需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5-02-06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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