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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姐妹6人。十年前父亲病故,其遗产房子由我们6人人和母亲共同依法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但房屋由母亲住所以并未落实继承问题。现在母亲也去世。没有遗嘱。特咨询我们原来的遗产继承公证中属于母亲的那份继承遗产我们如何继承?是按母亲自然放弃,我们依照原公证所定的继续继承,还是要对母亲那部分继承遗产进行二次继承公证?

其他 2015-01-26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该房屋是你父亲自己的财产,也就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母亲继承的遗产份额,在你母亲去世后,如果你母亲没有留下遗嘱,你们应当依法定继承,原则上是你们姐妹6人平均分割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份额。你们可以选择对母亲的遗产进行二次公证。
  • 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
  •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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