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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2009年生了小孩,休完产假来上班,而不到哺乳期满,公司把我裁员. 2 公司2008年底以公司经济困难为理由要我垫付 7000元社保款,余额公司出(我于2006年工作,未交保险,2008年底补交) 3 公司现在说经济困难,无法归还7000元,并要求我退社保,我没有答应,他们就不发我5月和6月的工资。

其他 2010-07-22 1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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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垫付多少用人单位赔偿多少,没有垫付实践中已经不判决赔偿多少货币,仅仅裁定用人单位补缴。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缴,实际执行中非常麻烦,因为这不是一个货币的执行,而是行为的执行。 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给的,建议你尽量协商解决。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 1、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其他理由转嫁到员工身上; 3、如果用人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仲裁的请求有: 第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 第二,补缴社保; 第三,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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