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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区购买了一套89.95平方的商品房,这个月要拿钥匙了,可是开发商要我们补上多出6个平方的房屋钱,单价2830.虽然合同上是写了最终房屋面积以注册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我想问的是:法律中有没有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能超过多少

其他 2008-11-01 13: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仔细看一下你手中的购房合同,一般合同都对面积误差问题进行了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处理。
  •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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