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与开发商协商比市场价优惠的价格预购一幢楼房,此时,开发商的房屋没有开始建,并由职工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并预付了一半的购房款作为购房定金,协议中约定了房款付款方法、购房价格、房屋的交付期限、工程质量和双方的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中规定:如开发商在收到首付款半年时间不能开工,向各购房户返还已交购房款,同时按月付息;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协议无效,致使购房户不能按约定取得房屋,开发商按房屋总价款的二倍赔偿。现过了近一年的时间,因开发商没有办妥土地征用问题,迟迟不能开工,请问该如何维权?谢谢

其他 2008-10-26 23: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是不可以预售商品房的。该合同应确认无效,购房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选择仲裁或诉讼维权 欢迎咨询 武汉毛庆律师 13871561117
  • 1、你们可以依据合同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欢迎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