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民事案件,立案五个多月后开庭,在不是简易程序审判时,因法官是代理审判员,在有审判员的情况下是不能担任审判长的,真传票上审判长不是这位法官,所以就用假传票做存根,篡改了法庭笔录上审判长的位置,在没有合议庭成员的情况下开庭,独自开庭并且故意违反法律程序,让案子的另一当事人到没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给我下的判决书上又是三个合议庭成员名字,请问律师?法官的这种行为是渎职,还是违纪。

刑事辩护 2015-05-30 07: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