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8年进了一家公司,和公司签的合同是最低标准工资的,合同只有老板有我没有,老板说是形式而已其它员工也都这样,期间由于老板有几家公司,为了升资质把我们的社保转来转去的合同也代签的有时叫我们自己签的,实际工资按口头约定工资发放每月只发一半是打卡的还有一半到年底也是打卡给的,明细都显示代发!直到去年(2014年)口头工资是2700,每月1800是打卡明细代发,还有每月900在年底老板是通过私人账户还款的。今年(2015)一月份工资是2700打卡发齐的明细代发,二月份工资还没发。现在老板和我们口头说,公司现在不景气,工资从三月份开始降为现在最低工资1680!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行政诉讼 2015-03-02 06: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