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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两子,后分家,大儿子分得三间房子,老人的两间房子(与大儿子的三间房子挨着)分给了两个儿子,每人各得一间,后来大儿子与弟弟协商花钱买下了分给弟弟的另一间,分家协议上写明老人可以一直在两间房住到老,老人死后房子归大儿子所有,并要求两个儿子共同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然而08年大儿子的儿子要结婚,重新把这5间房子进行了房盖,2010年老人的大儿子生病逝世,问如果大儿子的儿子有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如果不进行赡养,老人有没有权利把两间房子给小儿子?或是把曾经分给大儿子的一间房子重新分配?大儿媳现在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生活,她是否必须赡养老人

其他 2010-08-02 1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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