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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1999年8月在某工厂上班,但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也没有给我签合同,在厂里上班的期间,一直按照公司的要求,从事体力劳动(包括加班),在2007年签过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我要求签合同,但是公司以我年龄大了为由不和我签订合同,之后我一直在上班,直到2010年6月(我现在55岁了),公司突然说不要我们了,我曾经跟公司协商过,他们回答是;只发给我最后一年的平均工资的一个月,其它不管,之后我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在收到劳动仲裁通知后,以公司宿舍紧急为由,要求我立即搬离,我要怎么做,我应该要求得到那些赔偿

争议解决 2010-08-01 2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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