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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份我进苏州一仓储公司,老板说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现在8月份了。公司和我还没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每天上13个半小时,每月只给两天休息。工资就1500,请问:公司不签合同,我有权申请按劳动合作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在第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次月开始计算按双倍付给劳动者工资?第二,公司超长时间上班,是否违反劳动法?第三,休息天上班,是否付两倍工资?

其他 2010-08-03 1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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