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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9年6月份进公司,至今先后签了四次合同,一个三年,三个一年的,到6月25号合同期到,现在公司我们部门已经开始裁员,都是协商赔偿的,如果到我,两种情况该如何赔偿,1,我合同6月25号到期,如果公司现在3月份更我协商走人,我该如何商谈,2,合同6月25号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该如何赔偿,,谢谢

其他 2015-03-08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种情形下,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就需要支付你1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如果是协商解除需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情形,公司需要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就是6个月的工资,如果到期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愿意的话,可以主张公司违法终止,要求1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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