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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爷姥爷有一套住房,房产是姥爷名下,有四个女儿!经协商以26万卖给我家,其中6万是先拿出来给姥姥姥爷的活着时候看病或其他用的,等两位老人过世后剩下的20万和其他财产姐妹四人平分! 问题1, 我家等于出了21万买了这个房子,不管以后房价以后怎样这样以一个定价26万的价格卖了不会有问题吧,现在同意了,若以后其他人反悔是不是也无效? 问题2 两位老人四姐妹都同意这个条件,怎么合适?1,是买卖的方式直接买了房子过户我或我母亲的名下,收税或手续费少?2,还是以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过户给我或我母亲名下收税或手续费少? 如果是需要怎么走程序? 比如说这样,以最低价格把房产过户给我或我母亲,然后私底下自己起草一份协议 所有人都签字按手印同意这个条件,这样是否行的通, 一是想省手续费用和税收费用,二是怕以后亲戚在反悔麻烦 所以谢谢懂的帮忙看看,目前亲戚是同意的

其他 2010-08-07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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