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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被打了,是轻伤,可派出所那边不管不问,已经半个月了, 我想问一下,这种案子有没办案期限,是不是过了多少时间就不能立案了啊?不能审查了啊?

案件执行 2013-02-06 01: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照你所说情况,法院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侦完毕后再行起诉到法院一般在45天内要出判决。
  • 我是台州律师,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 督促一下,是否轻伤的鉴定结论已作出?
  • 多去催催,问问是什么原因?你说的轻伤经过鉴定过没有?伤治好了没有?走公诉程序比较慢,到法院一般需要四个月。——如满意请采纳!
  • 没有不能立案一说,你可以向派出所询问案件的办理情况,也可以向公安局督察信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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