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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化工厂上班3年多,一直没有签合同,去年6月份生病休息至今(医生说我不能再从事这项工作,2014年工资没有领),今年2月老板娘叫我结工资并搬出工厂宿舍,我要求老板做工伤鉴定,老板不同意。后投诉到惠山劳动局稽查大队(稽查大队答复:双倍工资补偿过时效;老板没有书面通知接触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经济补偿;工伤相关补偿要认定后才能提)只能申请补交社保,其它的等以后仲裁时一并提出,稽查大队说我跟单位劳动关系还在,可是现在没有工作(医生说我也不能再做了),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申请解除关系有相关补偿吗?另外当时进厂时是包住(口头说的,一个工人有一间宿舍,每年只收10元,电费自理),现在单位要我搬离并从我病假开始收房租,稽查大队说单位有权要求搬离,我要能证明单位陈诺(书面)可以继续住,合同都没有,哪有证明呀,这种事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3-11 19: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职业病的,应该先申请职业病鉴定,再认定工伤后向单位索赔。
    【追问】职业病认定在走程序,可是我现在可以申请领取我2014年3月到6月13日的上班工资,病休期间的工资怎么办?现在住宿舍还要收我房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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