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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在一家洗衣厂做煮饭工,上班两天,手被烫伤了,现在在家休息了7天,伤还没好,老板叫赶紧去上班,要不就当不做了,之前的工资,只按30块一天算,养伤期间的工资也没有,合理吗?讲好是2200一个月

其他 2015-03-17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姐姐老板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养伤期间的工资应该和以前一样。若被烫伤情况严重至留疤到一定程度的,还可以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待遇。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详询或者到本律师办公室面谈。
  • 有工资的和以前的工资待遇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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