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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籍务工人员 2008年8月回来的 从05年就开始交社保 08年回来时没有退保 今年七月我生一小孩 生育保险可不可以为我报销 急

其他 2010-08-12 2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销受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与缴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所需资料: 生育医疗终结后90日内凭: 1.经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襄樊市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死亡证) (原件、复印件) 5. 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出院小结。 7.住院原始发票及费用一日清单(若在门诊治疗时需门诊就诊病历及处方)。 8.产前检查的带(孕产保健手册)血、尿常规化验单、B超报告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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