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从朋友那借手转让一地下室公寓出租,给了她四万块订金并且经营了半个月后发现当初她也是从别人那转让过来的,合同明切规定了不让第三方转让,而且租房合同还是之前那个人的名字,我就不想要了一直协商让他退钱未果,当时就写了一个字条内容是:……将……的一处地下室公寓转让给……已付订金四万元。有签名没有日期,有给她汇款的凭条。现在快一年了还能主张要钱吗?急切寻求答案!谢谢!

其他 2015-03-26 15:0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