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爷爷在世时,给三个儿子分别分了一间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还有一间本来分给四儿子的,但四儿子意外出世了,所以他就留了自住,因为农村有那种阴亲的关系,爷爷要求我爸爸继承这种关系,这间房子就由我爸爸额外继承,我爸妈到现在为止,承担了这种关系二十来年了,我爷爷在2006年去世了,房子的使用证上还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爸爸在2008年也出世了,现在想把使用权改成我弟弟的名字,但有关单位说没有隔代遗传的证明,我可以开一张证明给我的大伯伯,小叔做证明协议吗?证明这个使用权是我家的,可以的话如何写呢?具备法律效应吗?

其他 2015-04-04 01: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