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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影楼上了4个月班,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保险。 在第一个月发工资时,公司扣了200元钱说是抵押工作服,以后离职就退还。 但因为各种原因我不想再干下去,于是在7月31日提出了书面的辞职申请。之后8月10号领取了7月的底薪之后,8月11日我想请假一天,结果管理组不答应于是我矿工一天,之后我不觉得不想去这家公司所以就一直没去。但是8月20号本来我还应该领取我7月的提成工资。但公司方面说这种情况属于自动离职,不派发上月提成工资连原先的服装押金也不给予退还。我想请教一下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能领取上月工资和服装押金么? 谢谢

其他 2010-08-20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以领取上个月工资并要求公司返还押金。
  • 您好!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没有权利扣押您的工资以及所谓的服装费,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您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以及为你补缴社保。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有疑问,欢迎来电详询。
  • 根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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