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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四个多月,试用期未满时已经提出辞职但老板不批准,还给我做了思想工作,后来继续做。半个月前我又给她发邮件辞职,也通知她查收了,但她依然没批,我现在要走了,她让我再写一份书面辞职,这合理么?邮件辞职不算么?

其他 2015-04-18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现在写书面辞职,那过去的半个月就不算了。建议你保留证据,比如录音什么的,一个月满,就可以不去了,工资可以要,不给可以提劳动仲裁。
  • 这不合法,邮件辞职也算,提前三天就可解除
  • 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即可,具备情况可面谈
    【追问】可我这几天就要走了。
    【回答】建议协商,另外你有没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条件,比如拖欠工资,未办保险,未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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