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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家民房做旅社原来租金是¥26000.00元一年。原合同期为三年(自2007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其中有一条“三年期满后,每年房租在总租金¥26000.00元的基础上上涨¥1000.00元” 可是现在房东要¥50000.00元一年。请问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10-09-03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不要出现拖欠或迟延交付的情形,以免房东以此为理由和你解除合同,这样你就处于了守约方的有利地位。 房东要求涨房租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你不必太在意,按时交你的租金就行了。 房东如果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你就让他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有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到时候你自己看着选就行了。
  • 您好!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如不行,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
  • 房东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如果你方不同意,应该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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