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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爸今年62岁,帮工地老板做工,摔成胸腔骨折和背心骨折。现在现在出院回家1周了,还躺在床上休息,医生说的要卧床休息6周。我们想和老板协商解决这事,但老板现在只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加生活费,这样合理吗?不合理我们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其他 2015-05-15 12: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是不和林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皿费、停工留薪、护理费、营养费
    【追问】请问周律师,我们这样的情况能得到多少赔付呢?那老板说的给我爸120元/天,栽给点营养费和护理费,律师帮我出个主意嘛,我们都是农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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