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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我们结婚两年半的时候因意外身亡了,那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一周岁半的儿子。我们几乎没有存款和债务,只有一栋结婚前以我丈夫名义买的房子,婚后还共同还了三年多的贷款。现在儿子由我抚养,我还尚有公婆在世。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能拥有这所房产的百分之几?请尽快回复!谢谢!

其他 2008-11-17 18: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应拥有该房子62.5%的份额.
  • 婚后还共同还了三年多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你的一半。其余的属于遗产,由你的公婆、你、你的孩子平分。
  • 该房产中婚后还贷部分属于你与丈夫的共有财产,一半归你。其余的属于遗产,归你/儿子/公公和婆婆四人继承!——如满意请采纳!
  • 结婚前以你丈夫名义买的房子,应该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共同还了三年多的贷款部分应为你们夫妇共同财产。因此,应将房子现价值中扣除你们还的贷款份额的一半,为你的个人财产,其余的部分作为你丈夫的遗产,进行分割,如果你丈夫生前有遗嘱,遵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你的叙述,你的公婆、你、你的孩子各得其余的部分的四分之一。可与我直接联系:。
  • 共同还款部分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其他的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有四个继承人,你和儿子可以得到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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