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对方辱骂我发生争执,对方先对我动手,在双方争执中我无意中失手将一部手机砸到对方一旁10个月大的婴儿额头(外表无明显伤痕,但因伤到孩子,我积极主动提出带孩子去检查并承担所有医疗费),对方提出要住院之类的并以打伤孩子为由报了警,争执中我砸坏了对方手机(价值500元),对方摔坏我客户的一部三星笔记本电脑,现已去检查没有对孩子造成伤害,现对方提出摔坏东西双方各自承担,要求补贴一些费用给孩子,只因考虑到孩子,答应了对方,经双方协商给孩子200元作为人道补偿,对方写了一张领条给我,上面写的是属于营养费及治疗费,并没有写明今后任何问题与我无关之类的,派出所也没有给我一份调解书之类的,对方给我的这条子就只能证明我支付200元费用,证明不了事件就此一次性了结,为了以免今后有麻烦,我想重新签订一份协议类的,该怎样写或我该怎么处理

调解 2015-05-29 23: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针对这个问题,你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对你进行帮助,为你提供协议。只有写明了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式,双方怎么解决这个事情等内容。若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 把你的情况跟交警反应,让警察出协议书
    【追问】警察不愿出协议书呢?我可以自行起草一份这类的文书双方签订吗
    【回答】可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楚雄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