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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婚纱厂工作,于2009年6月25日到这家婚纱厂上班。现在在2010年8月23日离职。离职原因是:1.与工作时间过长 (上午7:30-11:30 下午12:30-6:30 加班6:50-10:00) 2.押金;刚到这家厂里上班,老板说每个月除了押20天工资,还要另外要100元 押到1000元一起给 但是到发工资的时候他却押200 又说押1500元为止 当押到1000的时候我要求不能押了。要他给押金有不给。还说到辞职的时候才给。在这今年我要求几次都没有答应。 知道2010年8月22日晚,与老板家人发生矛盾。一起之下就不做了。不做几天他们来我家找了几次,我没有答应。知道2010年9月20日去拿工资,他们说工资过几天拿,押金没有。还想使用暴力将我赶出厂去。据我所知这家工厂经常使用暴力对待离职员工。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0-09-21 2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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