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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8月27日在顺城区**路“***城售楼处”认购该楼盘3号楼西门洞30层东侧一套双阳86.09平的商品房。这处房子可观人民广场,又不靠最西侧,适于结婚急用。当时,在售楼处的沙盘模型前,我们反复指认西门洞30层靠东侧窗子的那套房子经售楼员胡旭龙确认后交了三万元定金,认定了这套房子。同年9月26日在胡的催促下交了首付房款206994元,并按照胡的指点签订了购房合同。因为当时房子还没盖,我们不懂该楼房的门号是怎么编的,所以,在签合同时还特意拿合同书附带的房屋平面图让胡对照合同上填的房间号确认一下,别搞错了。该房合同约定2014年9月30日交房,但因没完工,2015年6月才交房,当天,物业人员带领我们交房时才发现房间号搞错了,我们买下的合同书附带的房屋平面图那间应该是3002号,而合同书上写的确是3003号。就是说我们买下的合同书附带的房屋平面图那那套房子开发商在两个月后又卖给了第二家客户。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5-06-03 1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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