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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10月4号在五星买了老板厨具三件套(当时商场有优惠活动),另外外老板公司送水漕一个。但是因为房子还没开始装修所以就只付钱没有提货。十一月底才提的货。现在水槽漏水,我要求老板公司售后服务,但是老板公司咬定按照发票日期(10月4日)质保一年,我买的产品过了质保期,需要自己到他们仓库付钱买配件。请问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了么?我们实际使用至少也是提货后啊,这样的预购商品的三包法是不是有别于其他商品?

消费者维权 2008-11-19 1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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