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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因得重病要把他的房子改成妈妈。但我老公说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并和我去公证为我个人的婚前财产,妈妈不同意。 老妈说比如妈妈还在世,我走在妈妈之前,婚前财产就变成共有财产了。姑爷可分这套房50%加上我的25%,老妈分得很少%就没房了是这样吗?如果改成妈妈的名字,妈妈能确保有生之年有自己的房子,并且死后房子我就是当然的继承人。请给我建议。

其他 2010-10-08 19: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你又不幸先于你母亲去世的话,房子即成为你的财产由你妈妈、老公及孩子平均继承;如果是你妈妈的财产的话,你妈妈去世时发生继承,如果继承时你和你老公已登记结婚,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 详情可来电咨询。
  • 改成你妈妈的为好
  • 委托律师起草协议解决
  • 改成你妈妈的为好,如果你发生意外,你遭遇意外,你老公、你妈和你的孩子共同平均分割该房屋。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 当然是你妈妈的话,房子就是她的,只有等她去世后才有继承的问题。如果先将房子赠与你个人,那么如果你先于你母亲去世的话,房子虽然不是共同财产,但是作为你的个人财产,肯定要作为遗产分配,那你的妈妈可能只拿到1/3(考虑你有一个孩子的话)
  • 你好! 应该将房屋变更为你妈妈的名字。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继承人,如果房子在你的名下,加入你遭遇意外,你老公、你妈和你的孩子共同平均分割该房屋,米母亲最多只占三分之一。
  • 这些律师可以想办法规避的,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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