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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能否对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权属争议作出确权处理决定

其他 2016-06-14 0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一、土地纠纷的类型  1、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不明引发的纠纷。村与村土地权属不清,  有的土地是重包,有的土地登记不明,导致土地纠纷。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配置失衡引发的纠纷。有的地多人少,有的人少地多。  3、因土地被征用引发的纠纷。城镇化和公路建设征地,煤矿塌陷引起的征用纠纷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4、土地流转不规范导致的纠纷。税改前,一些农户将土地转让给他人承包,其税费也相应地由接受者承担。现在不仅减免农业税,而且种粮还可以拿到“两补”,原承包户要求被转让户退还耕地,双方发生纠纷。  二、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对策  1、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鼓励农民在自愿、有偿、依法的前提下,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等形式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并从程序、主体、内容、合同文本等方面予以规范,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并防止出现因操作不规范而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发生。  2、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裁土地侵权行为  凡是土地权属已经确认的,任何一方不许越界抢种;严禁非法侵犯他人土地权利、抢占他人耕地,对少数组织闹事的,既要果断、依法严肃处理;又要把工作做细,严防激化矛盾,酿成恶性事件。  3、解决征用农村土地问题,保护失地农民的正当权益  对拖欠农民的占地补偿费,要足额偿还;对不按标准补偿或违规征占农民土地的,要认真纠正。  4、加大土地管理,土地执法力度。建立土地仲裁机构,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耕作、消化矛盾方便群众,对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依法裁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5、发展新型产业,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增收和人地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发展二、三产业和实行劳动力转移。  6、不断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关系,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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