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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养父母协议由于父母年迈,现根据父母的要求,经兄弟四人协商,同意父母意见。将父母移下财产房层一栋,分配给各兄弟及父母。条款协议如下:1兄弟内部房屋作价为6万,分为6等份,每等份壹万元,及父母各得一份,四兄弟老大彭XX,老二彭XX,老三彭XX,老四彭XX各得壹万元,总共6万元,2经父母。兄弟决定,谁得此房谁供父母生养死葬。父母两份财产归谁所有,其余兄弟不承担老人一切生活费,抚养费。3得房者不得虐待父母,让他们晚年幸福,如有不孝现象,否则其三兄弟有权收回房屋重新分配,虐待父母者无权再享受财产分配,分给其三兄弟的各一万元不得退还。4父母双亡后,房屋所有者有权出卖,交易,改造,其余兄弟不得干涉和分享。5万一父母有病情特别严重的情况,需上千元的治疗费,根据受房者经济情况确实难以承受,其余兄弟根据自已经济实力,兄弟感情,尽父母的孝心,可承担一定的经济费用,属无偿奉献,6父母归寿后的一切财产礼单归受房者所有,其余兄弟不得争分,7现经父母和兄弟的协商决定:老四彭XX原意承担瞻养父母的重担,按上述条款执行,不得违背。8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产生法律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父母签字:彭XX兄弟签字:彭,彭彭彭监证人:舅舅刘XX二000年二月十日现此没写真名注:签字之日兄弟三人各领走一万元现金,

其他 2015-07-13 2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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