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苏州工业园区一社区的业主,我们是2007年4月30日买的房子,合同上是2008年11月30日前交房,这个月21日我们收到开发商的入户通知书,上面是通知我们30号中午12:00交房,流程是交钱—拿钥匙验房,总共给我们一个小时的时间。而且目前小区还存在道路严重积水等问题未得到解决,开发商说他们已经拿到了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是说明他们房子没有问题的,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我们验房了,至于积水问题会在交房前,也就是还有这几天时间会解决。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交房合理吗?

诉讼 2008-11-26 19: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