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李**2008年8月入职宁波**化纤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期间一直担任公司值班长职务,2015年7月初部门无故把我岗位调到空调车间做组长的工作。今早我问部门经理,去年年底,一个同事腿摔断,缺人上班,我还每天由8小时改为12小时顶上了20多天,年终奖为什么只有3000元,他回答说不知道,我又问他:是我上班期间事故率高吗?他说:没统计过,我又问他公司普调加工资,他说:部门所有人都加,唯独就你没得加,并说:老早就想帮你开了,就是开不了,另外还说:你做的职务连四岁的小孩都可以做,我说:你做的经理职务五岁也可以做,你的感受如何,他回答说是一样的。我说这样你真黑,接着他又说:我就黑了,要不你写辞职,辞职理由:写黑找亮地去。我在想这合乎逼迫性辞职,作为一个弱势打工者应该怎么办呢,期盼帮助!

其他 2015-07-21 08: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具体要结合劳动合同确定是否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