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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单位分配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房款全部由我支付.现在我妈妈想把房产全权给我.按照第一法定继承人有我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如果我妈妈立下遗嘱把房产遗留给我一人, 其他继承人是否需要作出放弃的公证.在此要说明的我二哥已去世,我的二嫂算不算是第一法定继承人.请给以指点由衷感谢!

其他 2010-10-18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妈妈本人写了遗嘱,则无须其他人放弃继承权,只是需要你妈妈在立遗嘱的时候,办一个遗嘱公证即可。你的二嫂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是她享有继承你二哥名下财产的权利。
  • 放弃继承有书面的放弃继承的文件就可以了,但是办理公证的话法律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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