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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22岁,二月份结的婚,,,因为当时我年龄小,所以跟男方索要了两年的补偿,,,,,现在结婚五个月了因感情不和而分开,,,假如我提出离婚,我要把钱还给男方吗

消费者维权 2015-08-02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彩礼的,不需要返还。
  • 您好,彩礼原则不予返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登记结果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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