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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有一件事,我真的希望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我的父母在很多年前领养了一个孩子,由于他父母家生活贫困,所以并没有做正规的领养证明,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从来也不知道他是领养的,从来把他当做亲人,我父母对待我们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甚至从小到大对他操的心,受的累最多,且不计他从小到大闯过的祸,都是我父母收拾的烂摊子,现在他21岁了,他在一次意外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可能是出于这种心理,再加上我们家四个孩子父母不可能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他敏感的心理就产生了不平衡,甚至是报复心理,就在今年一个电话打到我家,说他欠了五万块的高利贷,说要是不想他断手断脚得话,就还钱,我爸害怕他死,要帮他还钱,他居然跑了,不让我们任何人找到他,最后找到了,他才又说除此之外,还有五万的信用卡账单,我家东拼西凑帮他把钱还了,甚至还让他继续上学,但是他非但不领情,说他不上了要打工还钱,而且他也知道以他的成绩根本没办法毕业,所以他去上班,但是却频繁换工作,很少回家看,少部分没还的钱也不还,每次回家都是父母要求的,他回家待一下就急得走,但如果悔改还好,我父母发现他奇怪的行为,便拿其手机,结果发现他不仅不知悔改,又打算借钱,而且还使得女朋友怀孕,即将堕胎,且这不是其唯一的女友,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曾经企图借取其母身份证去借高利贷,被母亲怀疑拒绝,还曾谎称自己身份证丢失,又去办了一张,其实是去借钱时抵押在账,怎么办

其他 2018-03-14 11: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若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或者是多分财产。若是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上述行为存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全部分割或者多分财产,维护自己的权益。
  • 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对其行为后果负责
    【追问】最近我们发现他又办了很多信用卡,在没有手机,身份证的情况下,但是他的手机号用我妈的身份证办的,现在银行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就可以办,我担心他拿我妈的去办,我查到好多事,觉得他没救了,有什么办法和他脱离关系,他也是这么说的,大不了脱离关系,方便的话,您给我一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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