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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年12月入职,到15年8月14日快下班的时候人事部通知我;下周不用来了。说公司愿意补偿我4w。我在公司做了5年9个半月,安装劳动法应该赔偿6+1个月的工资。我现在的工资是7500元/月,并且我们公司是13薪。正常我应该是:(7500x13/12)x(6+1)+7500/2=60625。公司却仅仅补偿我4w,说这事公司决定的不用商量了。我想问这个属于不属于恶意辞退。我是不是可以申诉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补偿,让公司补偿我双倍的。还是怎么办,望指教,谢谢

其他 2015-08-17 18: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确有需要电话联系,办公室详细说明。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两倍赔偿,
    【追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只给4万,那我工作5年9个半月公司应该补偿多少?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补偿,属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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