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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是主要责任,对方电瓶车载人次要责任,在事故中对方一个大拇指骨折,一个软组织受伤。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报120,在报警和保险公司。我把人送去医院了。一直都是我推他做了各项检查。垫付了住院费用。当天他对方家属要我拿生活费,我也拿了400元。但是两天时间对方又要我拿生活费。现在那个皮外伤的没有什么事了,他想出院,但是要我拿3000元,保险公司看来诊断书,最高赔付就1500,现在对方不不依不饶的,还说一些恐吓我的话。请问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5-08-19 21: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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