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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一月中旬下午下班后被厂里的技术领导叫下继续加班干活(本人原来应该五点下班),给厂里的老板焊铁笼子(他自己朋友用的)。技术领导说不开工资,算是帮忙,干到十点半多。出去吃饭。喝了点酒。十二点多开始和技术领导一起回家(我们都是骑的电动自行车)在路上我在前面骑,他在后面骑,然后他赶上我,想找我说话,结果他的车把碰到我的车把,我们一起摔倒,他和车压在了我身上,导致我锁骨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上了夹板,原来厂里拿了医药费,说是照顾,厂技术领导说是工伤,现厂里不问了,说是谁碰的找谁,(我还得取钢板)现在我在家休养无法干活挣钱,我想问问这个属不属于工伤?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5-09-02 19: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
  • 要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追问】但是没有报警,因为都是一个厂里的,再说当时是夜里12点多了,可能是喝醉的原因,当时没觉得太疼,第二天才不舒服去医院拍的片子,发现粉碎性骨折的
    【回答】没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无法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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